| [0]**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4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批次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6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批次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赣数备〔2024〕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批次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批次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市**区 2.3 工程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排涝通道设计西起兴中路,**G228,北起金海大道,南至兴庄**堤。东西向河道宽度为8m,改造长度2567m,南北向河道宽度为9m,改造长度1160m,河道改造两侧设置重力式挡墙;金海大道段污水主管,西起兴中路,**揽海路,污水设计管径D600~D1000,全长约2.69km,两侧地块和支路预留支管管径D500;道路修复工程,南起兴庄**堤,北至金海大道,设计起点K0+000,设计终点K1+565.126,路段全长1565m。**费用约4000万元。 通港路段污水管,东起欢乐海岸美食**门,沿徐福东**侧绿化带向西敷设至G228,沿G228东侧向北敷设至玉带**侧,沿玉带**岸向西敷设至海洋大道工业污水管。路段污水设计管径D400-D600,全长约2.2km,两侧地块和支路预留支管管径D400;冲口河排涝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西起滨河路,**海洋大道,北起**大道,南至冲口河,主要施工内容为**2500*1500雨水方沟约718m。**费用约730万元。 拥海大道段污水管,南起兴**,北至金海大道,收集和转输沿路两侧地块和相交道路的污水至金海大道污水主管中。本路段污水设计管径D400~D500,全长约1.56km,两侧地块和支路预留支管管径D400;旺海路段污水管,西起拥海大道,**揽海路,收集和转输沿路两侧地块和相交道路的污水至揽海路污水主管中。本路段污水设计管径D500,全长约0.77km,两侧地块和支路预留支管管径D400。**费用约494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批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配合审计、竣工验收至备案结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暂定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监理费不因实际工期的**而增加。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住建局质安处备案 ,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为准。 (4)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重复计取。 3.4.2其他: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中标无效。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投标人承诺书。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8.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cn/lygweb /tzgg/****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东路138号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518-****1003 电话: 199****4224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张家州 邮编: 222100 传真: 0518-****3367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8-****55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电子标服务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交易中心地址: **市**区凌洲东路9****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办理点): **市**区****广场A座614室(家****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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