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建设常态化综合指导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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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建设常态化综合指导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市文明建设常态化综合指导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中关村大街18号6层6层6488

成交金额:4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城市文明建设常态化综合指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新版《**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指标体系解读、各类基础业务培训、制作城市文明建设点位测评标准、实地现场指导、成效测评指导等工作,为城市文明建设常态化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订按“ 1+1 ”方式进行,如果当前合同期乙方对合同执行情况经甲方考核通过,签订下一年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服务标准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约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阜政路1号

联系方式:138****8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CBD五楼518

联系方式:181****2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露

电话:138****84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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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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