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办公室(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政务备〔2026〕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市东****工业园内
2.3 建设内容:**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包含主要包括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占地42.68亩,3栋钢结构厂房,1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7,843.28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5847.74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1888.02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698.06170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县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40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25】182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6-29 22:30:00至2026-07-06 23:59: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07-10 9: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省**市**县牛山街道**东路11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道9****花园9号楼2单元101室 |
| 联系人:薄工 |
联系人:魏工 |
| 电话:177****1220 |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王岩 |
| 邮编:2100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210000 |
| 电子邮箱:****@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1062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