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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8939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英姿 |
| 王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东**区 |
| **省**市东**区**大道1259号 |
| **城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南环大道龙船调公园内 |
| 经度:108.933480 纬度: 30.28367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1 |
| 恩州环审〔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72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4********43917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4********805261X | 验收监测单位:**博源****公司 |
| 914********4067980 | 竣工时间:2025-06-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1000/column_1000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10****电站****电站,终期规模110千伏主变3×50MVA,本期1×50MVA,电压等级110/10kV,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2.将110千伏利塘线、东塘线“π”入**城南变,**电缆线路0.96km,电缆采用YJLW03-64/110-1×1000mm2,拆除原110千伏利塘线、东塘线G13-G14档内导线及光缆2×0.1km,拆除金具串16串。 | 实际建设情况:1.城南110kV变电站**工程 (1)主变压器:终期3×50MVA,本期1×50MVA。 (2)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4回。 (3)10kV出线:终期36回,本期13回。 (4)无功补偿装置:终期容性无功补偿装置3×(3.6+4.8)Mvar,本期容性无功补偿装置1×(3.6+4.8)Mvar。 (5)10kV消弧线圈接地变成套装置2台。 2.**—大塘、**—大塘π入城南变110kV电缆线路工程 将**—大塘、**—大塘π入城南变,**电缆线路0.96 km,电缆采用ZC-YJLW03-64/110-1×1000 mm2。拆除110kV线路2×0.1 km,导线为JL/G1A-300/40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能送出 | 实际建设情况:电能送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四)本批复下达之日五年内未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评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及输电线路周边各监测点和监测断面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1.低噪声设备选用与合理布局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阶段,优先采购了技术先进、噪声值低的变压器、风机等主要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将主变压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于站区中央位置,采取户内布置,并充分利用建筑物、围墙等进行遮挡与距离衰减。通过采取上述源头控制与空间优化布局措施,从设计上降低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2.厂界噪声达标情况: 本项目在正常运营工况下,对变电站厂界四周布设的多个噪声监测点进行了昼间和夜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变电站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施工期噪声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噪声扰民的投诉,有效防止了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1.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通过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作业带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临时土地占用和对原有植被的破坏。对无法避让的占地,实施了表土剥离与集中保存。 2.施工废弃物与污水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已优先就近回填利用;无法回填部分,已按城管规定清运至指定场所。建筑垃圾已实施分类收集、暂存,并定期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变电站施工区域,已按设计要求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泥浆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实现循环利用,未外排。在施工料场、堆土区等四周,已修建完善的截(排)水沟系统,出口处设置沉沙池及拦砂网,含泥沙雨水径流经收集、沉淀及过滤后优先回用,剩余澄清出水方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及泥沙外排。 3.施工迹地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了临时占地(如材料堆场、施工便道、营地等)的清理与生态恢复工作。实施了植被建设工程,对场地进行了平整、覆土,采取了播撒草籽、铺植草皮护坡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现场调查表明,施工迹地植被恢复情况良好,土壤稳定,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的土地利用功能已得到恢复。 (四)建设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委托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进行了验收调查并编制验收报告;目前,本项目正在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将在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经现场调查,并复核环评,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五)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涵盖在设计文件中,并在主体工程施工时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满足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均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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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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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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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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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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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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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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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