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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2022-02-21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2-02-21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休发改行审〔2022〕52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休建办字〔2022〕2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建设范围及内容
项目位于**市**县**片,含里仁巷居民小区、****林业局、供销局宿舍、海中宿舍及**新村等3个小区地块,涉及片区内楼栋数54栋、户数511户,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主要内容包括:增设雨污排水管网(雨污分流)1576 米(其中d300:1259米,d400:317米);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4995平方米;增设机动车位45个、非机动车位120个;增设小区路灯、楼道灯;增设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智能安防系统等,进行强电规整、弱电下地3477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7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配套及上级补助。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4—2022.12。
五、请据此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依法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预期效应。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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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