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867/202401-00044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2024-01-10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4-01-10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休发改行审〔2024〕6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环月潭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月政发〔20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环月潭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
二、项目建设地点:月潭湖镇、渭桥乡、溪口镇及周边村落。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农业面源综合整治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所述:
(1)生态修复工程
**小珰村周边、中心镇区南侧、金竹河河滨、村落型河滨缓冲带共8处480亩。
(2)污水处理工程
**16个村的污水收集主干管(DN200-DN300)27.277千米、支管网(DN200)52.267千米、污水处理终端24座。
(3)农业面源综合整治工程
**生态拦截沟1100米;建设植草沟、沉水动植物水下森林系统、生态边坡治理、氮磷吸收模块等,拦截来自各方的面源污染。
(4)人工湿地工程
**12亩近自然人工湿地系统:潜流湿地长约60米、宽约55米、深度约为1米,表流湿地长约90米、宽约50米、深度约为1.8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87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870万元和地方自筹60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 24个月。
请据此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依法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预期效应。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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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