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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867/202305-00110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2023-05-25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3-05-25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休发改行审〔2023〕124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县月潭湖****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月政发〔2023〕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县月潭湖镇陈霞村新坞。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陈霞村新坞建设规划用地30亩,可建设安置墓穴1200个,另建进场道路、排水渠、台阶和绿化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四、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7月-2024年6月。
五、项目代码:****。
六、请据此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依法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预期效应。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