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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9
| 项目名称 | **县狮泉河镇加木村德吉龙巴防沙治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县狮泉河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1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次仁欧珠 |
| 联系人 | 次仁欧珠 | 联系电话 | 188****19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874.74 | 环保投资(万元) | 1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0-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建设区域为**县狮泉河镇加木村德吉龙巴两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1400亩,地块二面积4000亩,项目总建设总面积5400亩。做法为铺设1.5×1.5m砾石方格(铺砾石层),采用**本地戈壁原生砾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减缓影响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合理布局,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减速慢行。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 ||
| 承诺:**** 次仁欧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次仁欧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