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果公示

审批
安徽-黄山-休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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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2023-08-08
****政府办2023-08-08
有效暂无
休环审函〔2023〕12号
有效
2023年8月8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8 16: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8日我局对**县巴坊膨润土矿《**县巴坊膨润土矿8万吨/年膨润土露天采矿改扩建项目(前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323 ****892

传 真:0559-****323

通讯地址:****大楼708

邮 编:2454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县巴坊膨润土矿

休环审函〔2023〕12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县巴坊膨润土矿**县巴坊膨润土矿8万吨/年膨润土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的报告》、《**县巴坊膨润土矿8万吨/年膨润土露天采矿改扩建项目(前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公众无异议。我局经研究,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商山镇杨村,在现有采矿权范围内进行开采,不新增采矿范围。主要基建工程为**办公区,修筑矿山开拓运输道路,形成初始采剥工作面等,基建结束后,开拓运输道路能够到达采场上部+150m开采水平,矿山完成+150m水平的靠帮,同时还在采场+140m、+130m水平形成两个长度≥120m,宽度≥40m的初始采剥工作面。项目总投资362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投资占比5.47%。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认真落实“三同时”。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相应防治措施,减少粉尘影响。运营期表土剥离废气、凿岩穿孔粉尘、爆破废气、液压破碎粉尘、矿石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及机械设备燃油废气等废气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施工期现场设置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气降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作为厂区内采矿、洒水抑尘、洗车等环节用水,剩余部分沉淀池沉淀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放。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采用局部吸声、隔声技术、设置工作屏蔽间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绿化吸声、车辆减速限载限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振动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关要求。

4、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人员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定要求予以规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管控要求,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剥离表土、废石、钻车配套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液压油。剥离表土、废石、钻车配套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等用于采坑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5、项目应落实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措施,严格按照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加强矿山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相关措施,减轻施工和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项目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7、项目应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

四、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或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该项目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2023年8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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