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867/202201-00104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2022-01-04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2-01-04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休发改行审〔2022〕32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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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开发区轮车路(**路-福寺路段)、**路(枫林大道-轮车路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休经开投字[202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开发区轮车路(**路-福寺路段)、**路(枫林大道-轮车路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轮车路(**路-福寺路段)、**路(枫林大道-轮车路段)。
三、主要设计指标:
1、**路(枫林大道-轮车路段):设计时速40km/h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297.775m;路宽21m,具体布置为12m车行道,东侧3m人行道,西侧6m人行道。轮车路(**路-福寺路段):设计时速30km/h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1043.674m;路宽13m,具体布置为10m车行道,北侧3m人行道。最小竖曲线半径10100,最大纵坡2.408%。
2、车行道路面,**路采用4cm细粒式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AC-13C、SBS(I-D))+6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cm厚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10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轮车路采用现状水泥路面上加铺4cm细粒式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AC-13C、SBS(I-D))+6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人行道面层采用透水混凝土路面,花岗岩缘石。
3、填方路基0-80cm车行道压实度不低于94%,80-150cm压实度不低于92%,>150cm压实度不小于91%,人行道0-80cm不低于92%;****车行道0-40cm压实度不小于94%,40-80cm压实度不小于92%;人行道0-40cm不低于92%。
4、本工程设计在**路东侧道路内、轮车**侧绿化带**雨、污水管道。其中:雨水经收集后排入福寺路东侧河道,全长1529m,管径为D800~D1800。污水经收集后排入福寺路污水管,全长1509m,管径为D400~DN500。排水管道管材全部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采用橡胶圈承接连接,基础采用120°混凝土基础;污水检查井采用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雨水检查井采用砖彻结构,且所有检查井均按有地下水施工,均设防坠网。
四、其他设计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路基防护、交通安全设施、强弱电、照明等设计方案以及节能、环保及施工管理等措施。
五、项目建设期限:1年。
六、经审查,项目投资概算为179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1.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77万元;基本预备费85.58万元。
七、未尽事宜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设计规范执行。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组织施工图设计,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早日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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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