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 发文日期:2023-07-13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3-07-13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项目管理股。
电话:0559-****892,传真:0559-****323
监督电话:0559-****323
地址:****政府大楼708
邮编:245400
2023年7月13日
项目名称:****医院****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养生谷二期林溪郡小区2号楼
环评单位:******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养生谷二期林溪郡小区2号楼,总建筑面积1524m2;医院配备人员20人;设立肛肠(痔痿)专科病区、中医内科、中医外科及内科、外科门诊,设置33张病床位,最大门诊量约为80人/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恒大林溪郡2号楼进行内部改造及装修,并配套**污水预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投资占比1.6%。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煎煮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由集气罩收集+生物滤床吸收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有组织排放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废水:医疗废水、中药煎药设备清洗废水****医院****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4)固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中药渣、废药品外包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公司《****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县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