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 发文日期:2023-08-01 |
| ****办 | 生成日期:2023-08-01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巴坊膨润土矿《**县巴坊膨润土矿8万吨/年膨润土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前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项目管理股。
电话:0559-****892,传真:0559-****323
监督电话:0559-****323
地址:****大楼708
邮编:245400
2023年8月1日
项目名称:**县巴坊膨润土矿8万吨/年膨润土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前期)
建设地点:**县商山镇杨村
环评单位:******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商山镇杨村,在现有采矿权范围内进行开采,不新增采矿范围。主要基建工程为**办公区,修筑矿山开拓运输道路,形成初始采剥工作面等,基建结束后,开拓运输道路能够到达采场上部+150m开采水平,矿山完成+150m水平的靠帮,同时还在采场+140m、+130m水平形成两个长度≥120m,宽度≥40m的初始采剥工作面。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施工期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须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减少粉尘影响。
运营期表土剥离废气、凿岩穿孔粉尘、爆破废气、液压破碎粉尘、矿石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及机械设备燃油废气等废气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废水:施工期现场设置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气降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作为厂区内采矿、洒水抑尘、洗车等环节用水,剩余部分沉淀池沉淀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放。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采用局部吸声、隔声技术、设置工作屏蔽间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绿化吸声、车辆减速限载限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振动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关要求。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人员处理。
运营期剥离表土、废石、钻车配套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液压油。剥离表土、废石、钻车配套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用于采坑回填;废液压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保护:应落实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措施,严格按照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加强矿山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相关措施,减轻施工和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县巴坊膨润土矿《**县巴坊膨润土矿8万吨/年膨润土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前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县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