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6月29日(2个工作日)。
电 话:0798-****683
通讯地址:**省**市梧桐大道66****生态环境局
邮 编:333000
| 项目名称 | ********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景德****中心1#标准厂房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0研究所 |
| 项目 概况 | 项目属于扩建性质,租赁景德****中心空置的1#标准厂房一层及屋顶部分区域进行建设,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17°6′11.998″,北纬29°15′11.341″,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标准厂房未有其他企业入驻过,1#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9373m2,共三层,一层总建筑面积3024m2,厂房总租赁面积2945.15m2,本项目使用建筑面积2916m2。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1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9%。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铝合**极氧化生产线、1条不锈钢酸洗钝化生产线、1条钛合金酸洗钝化生产线、1条喷漆生产线、1条荧光渗透检测线、1台磁粉探伤机,配套各类生产检测辅助设备。本项目主要为铝合金件、不锈钢件、钛合金件表面处理及喷漆,建成100%达产后,预计年产28.8万件表面处理航空零部件产品,阳极氧化产品主要为铝合**极氧化件,表面酸洗钝化产品主要为不锈钢钝化件和钛合金钝化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铝合**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碱雾、硫酸雾、氟化物(产生量可忽略)、氮氧化物、铬酸雾,不锈钢酸洗钝化生产线产生的碱雾、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钛合金酸洗钝化生产线产生的碱雾、氟化物、氮氧化物,喷漆生产线产生的漆雾和VOCs有机废气(以NMHC计)、荧光渗透检测线产生的显像粉粉尘和VOCs有机废气(以NMHC计)。 含铬废气处理系统收集处理铝合**极氧化生产线(槽体包括三酸脱氧槽、阿洛丁氧化槽、铬酸阳极氧化槽、瓷质阳极氧化槽、稀铬酸封闭槽、重铬酸钾封闭槽)产生的混合废气(含铬酸雾、氮氧化物)。生产线拟采用透明板进行整体密闭,采用“槽边吸风系统+顶吸系统”收集各工艺槽产生的混合废气(含铬酸雾、氮氧化物)后,再经生产线配套“凝聚回收+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酸碱废气处理系统收集处理铝合**极氧化生产线(槽体包括硼硫酸阳极氧化槽、硫酸阳极氧化槽、硬质阳极氧化槽)、不锈钢酸洗钝化生产线(槽体包括奥氏体不锈钢酸洗槽)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生产过程中,拟在所有酸洗槽、钝化槽等产生酸性废气的槽体内投加酸雾抑制剂,减少酸性废气的产生量。生产车间中的每条生产线采用透明板进行整体密闭,只在工件上下挂处开口,各工艺槽酸性废气经“槽边吸风系统+顶吸系统”收集后分别进入总管道系统,然后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氮氧化物废气处理系统收集处理铝合**极氧化生产线(槽体包括硝酸出光槽)、不锈钢酸洗钝化生产线(槽体包括马氏体不锈钢酸洗槽、不锈钢钝化槽)、钛合金酸洗钝化生产线(槽体包括钛合金酸洗槽、钛合金钝化槽)产生的混合废气(含氮氧化物、氟化物),各工艺槽产生的混合废气经“槽边吸风系统+顶吸系统”收集后进入氮氧化物废气处理系统,通过“三级碱液氧化喷淋吸收塔+三级碱液还原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使用水性漆进行喷涂,喷涂底漆和面漆,喷漆房和调漆间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以NMHC计)采用“三级过滤(G4+F7+F9)+蜂窝沸石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法”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荧光渗透检测线烘干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经槽内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填料式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含铝废水(包括表面处理水洗含铝废水)、酸碱废水(包括表面处理水洗酸碱废水、酸碱废气和氮氧化物废气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包括表面处理水洗含铬废水、铬酸雾废气处理废水)、荧光废水(包括荧光清洗废水、荧光废气处理废水)、高盐废水(包括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冷却塔定排水),除了荧光废水需要在车间内荧光废水预处理系统****中心污水处理站,其他的****中心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排入相应废水预处理系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根据《****环境局关于确认景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处理站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水排放口(即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总铬、六价铬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排放浓度限值;****处理站废水总排口pH值、CODcr、BOD5、SS、TN、NH3-N、TP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景****处理厂接管标准,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石油类、氟化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景****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线机械设备、空调机组、水泵、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大部分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并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固废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废槽液采用专用容器分类单独收集后,分区暂存于车间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槽渣、槽液过滤废滤芯、铬酸雾治理废网格、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车间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紫外灯管外售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散失,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设置防漏、防渗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或者渗透进入地下水。为防止地下水遭受污染,根据厂房各单元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对厂房进行防渗分区。根据本项目厂房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房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要求,判定该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Ⅰ,大气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Ⅱ,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主要有硝酸、硫酸、磷酸、氢氟酸、铬及其化合物(铬酸酐、阿洛丁处理液、重铬酸钾)、氢氧化钠、草酸、危险废物,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