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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福瑞佳苑35号楼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4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县福瑞佳苑35号楼提升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P36设计负责人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负责人 2025 年6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问:我公司为全资高校校办设计企业,我公司拟派设****公司,****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学校缴纳。我公司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件以外,并提供:(1)企业与高校的附属关系证明材料;(2)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审核”、“****管理中心”及院校人****事业单位在编证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认可。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描述,如合同条款中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条款,均调整为不作要求。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撮镇路87号
联 系 人:陆警官 联系方式:0551-****01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B区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祥 联系方式:0551-****8761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