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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县泮洋****活动中心和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泮政〔2026〕4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已于2025年11月27日经我局古发改审批〔2025〕109号文批复,现因项目资金来源调整,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原批复文件作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泮洋****活动中心和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301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泮洋乡上洋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提升改****活动中心620平方米,修缮原有长廊53平方米、排水沟255米,绿化提升55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97.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97万元,基本预备费5.0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