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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活动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桥政〔2026〕4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活动中心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70102)。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大桥镇澄洋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中心1500平方米,同时完善文化活动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万元,基本预备费3.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及其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