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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市场调研,我院拟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现将我院拟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意向需求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需求 |
| 1 |
眼底激光机 |
1 |
台 |
45 |
详见附件 |
各潜在供应商如认为国内产品可满足附件所提出的采购需求,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2号楼2****办公室。书面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包括建议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方式)、参数响应证明材料(彩页、说明书、白皮书等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书原件(若有)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标书代写
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6年 6月30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
项目联系电话:0591-****5751
地址:****2号楼2楼设备科
附件:眼底激光机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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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