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风电场110kV送出
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城****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9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城****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城步县茅坪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1.威溪风电场T****电站(文田)~赧水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威溪升压站架空构架,止于已建落水村光伏电场(文田)~赧水 110kV线路#004塔,全长约2.5km,**杆塔10基,除T接塔采用双回路单回挂线外,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2.拆除工程和临时工程。110kV文赧线T接点拆除G004#直线塔1基,设置牵张场、建设施工便道、材料堆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20万元,环保投资20.3万元,占比2.82%。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2个月。 |
| 预防或减轻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文明施工,并接受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防范措施减少运输车辆、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和森林动物的影响。夜间不开展施工活动,防止噪声扰民。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3、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4、塔基施工时,应根据施工场地内的地表干燥程度及时采取撒水抑尘措施; 施工道路注意洒水抑尘,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车辆运输物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洒水降尘。 5、施工区域布设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排水措施,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作业,不漫排施工废水。 6、临时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以减少弃土弃渣产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清运和集中运出;拆除的杆塔进行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7、对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环境宣传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依法加强运行期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低噪声、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控制限值要求,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