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民政**、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双拥共建等相关政策,拓宽政策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夯实民生服务和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基础,****拟定制一批民政及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物品,预算金额为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最高限价2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0天之内,交货地点为:****(**市人民中路40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民政及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物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物资:
| 序号 |
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 1 |
宣传折页 |
A4折页 |
册 |
| 2 |
帆布单肩包 |
宽28*高30cm |
个 |
| 3 |
宣传扇子 |
宽20cm*高20cm |
个 |
(产品上要涉及加印“****”字样或logo及其他民政或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内容、标语、图片等)
二、报价材料
(一)报价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社保与税收证明材料;
(二)产品介绍效果图、样品、报价单(报价单需写明样品材质、规格、单价、总价);
注:1.报价人必须有正规商业经营门店;2.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含报价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市场监管局注册的独立经营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营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
(一)供应商应与甲方积极沟通协调采购其他未尽事宜。
(二)供应商需提供每件商品LOGO印制服务(排版、插画等)。
(三)供应商需要将采购物品邮寄到指定人员处。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邮寄材料地址:****四楼办公室(**市人民中路401号403室)。
(三)联系人:罗女士;联系方式:191****5859。
六、评审办法
经中心班子讨论、提交局党组审批确定购买服务方。
七、供应商确定
此次采购通过询价方式开展,从资格审查、效果图或样品、报价等方面进行确定最终供应商。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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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