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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工作咨询论证,发挥专家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6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和问题,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问题反映不清晰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附件:拟补充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人员名单
通讯地址:**市秦川大道157号
邮政编码:636350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电话:081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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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