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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派出****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6-30 10:00 至 2026-07-15 10:0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阳** | 地块面积(m2) | 1605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调****经济开发区官桥村,****政府下发的建设用地批件《****政府关于阳** 2025 年度第 48 批次城市******局****派出所****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批复》显示: 调查地块原规划用途为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其中集体农用地以耕地为主。****政府批复文件,本次已完成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手续:****经济开发区官桥村集体农用地 1.1906 公顷(含耕地 1.0472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0.4143 公顷,本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1.6049 公顷,全******局****派出所****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因此,调查地块当前的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机关团体用地)和绿地,****派出所业务用房,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畴,****开发区的整体发展规划。 | 地块详细地址 | ****开发区官桥村 | |||
| 经度 | 115.176507 | 纬度 | 29.85929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4-11 至 2026-06-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翁画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020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翁画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020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吴**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947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阳****镇**大道26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经济开发区派出****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影像分析等工作,完成了地块的污染识别工作,主要结论如下: (1)调****经济开发区官桥村,总用地面积16050m2,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地块历史上仅作为农用地、铁路临时施工场地使用,从未开展过工业生产、危险废物处置、有毒化学品存储使用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活动,农业生产过程中仅使用常规低毒、易降解的农用投入品,未对土壤造成污染。 (3)现场踏勘及污染源识别结果显示,本地块及周边 50 米缓冲区内均不存在土壤污染源,无土壤污染的痕迹,周边区域环境整体清洁,不存在污染物迁移的风险。 (4)人员访谈结果显示,所有受访人员的反馈高度一致,确认本地块及周边无工业企业、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部门也确认本地块无相关的污染监管记录,信息真实可靠。 (5)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未受到历史活动的显著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正常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