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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阿州发改〔2026〕82号)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发改部门初审、州发展改革委审核及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信息核实,现将**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拟补助项目清单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共7个自然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天瑞
联系电话:0837-****369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州**市**镇崇列街45号)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由各县(市)按程序一次性拨付100%补贴资金。
特此公示。
附件:**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拟补助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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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