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教学综合楼、塑胶跑道运动场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拆除2栋教学楼,**一栋五层教学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613.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9.44平方米。**一个13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29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中心工程开标室(一)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3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406.35元 | ||||||||||
| 工期 | 23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合格标准要求 | ||||||||
| 项目经理 | 李妹(注册编号:桂245****00819;身份证号:360702********192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陈晓东(证书编号:桂**C3(2017)****683,身份证号:450802********273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9.18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84.8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077.26元 | ||||||||||
| 工期 | 23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合格标准要求 | ||||||||
| 项目经理 | 陈剑锋(注册编号:桂245****40381;身份证号:452402********00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陈小云(证书编号:桂**C1(2026)****569,身份证号:452402********422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7.12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商务中心(A座、B座)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0028.67元 | ||||||||||
| 工期 | 23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合格标准要求 | ||||||||
| 项目经理 | 黄建国(注册编号:桂245****48716;身份证号:452402********42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张怀(证书编号:桂**C3(2015)****210,身份证号:452426********215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6.38。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高科技超薄石材生产加工项目(二期67亩)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973 |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瀚海.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鼎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