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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域医共体提质扩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县县域医共体提质扩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②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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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