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镇申请审批《磻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油坑村、湖林村、青坑村)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磻政函〔2026〕62号)及附件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磻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油坑村、湖林村、青坑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形成专家组意见。编制单位近期向技术评审专家组提供了修编成果,依据专家组复核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磻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油坑村、湖林村、青坑村)。
二、建设地点:磻溪镇油坑村、湖林村、青坑村。
三、责任主体:****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油坑村
场地硬化面积约 802.72 ㎡、安砌侧(平、缘)石及人行道块料铺设长约 103.4m、路灯3盏、凉亭1座、围墙50m等。
(二)青坑村
道路硬化长 689.63m,宽4.5m、安装波形护栏889m、**排水沟677m等。
(三)湖林村
1.生产道路:道路一硬化长696.07m,宽3m,错车道1处、喇叭口2处。道路二硬化长290.3m,宽2.5m,错车道1处、回车台1处、转弯道1处。道路三硬化长230.6m,宽3m,衔接口1处、转弯道1处。道路四硬化长 97.5m,宽度 2.5m。设置土质边沟等。
2.污水管网工程:埋设DN200HDPE波纹管556m、埋设 DN300HDPE波纹管196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9座、破除受损路面1122.69㎡,修复路面666.69㎡等。
五、建设工期:150天。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10.8814万元,其中结余资金180.9919万元。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市磻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油坑村、湖林村、青坑村)实施方案审查会专家组评审意见
2.磻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油坑村、湖林村、青坑村)硬化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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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