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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批复涵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龙街办函〔2026〕18号)及附件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街道(涵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形成专家组意见。编制单位近期向技术评审专家组提供了修编成果,依据专家组复核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街道(涵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办事处涵头村
三、责任主体:****办事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人行道367.4m2及路缘石263.27m;道路硬化263.27m2;沥青道路铺设1311.99m2;排水管道95.58m;原有道路雨水、污水井盖改造35套;截水沟7.7m等。
五、建设工期:60天。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5.2818万元,其中扶持基金40万元。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街道(涵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会专家组评审意见
2.**街道(涵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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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