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道路恢复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银行贷款。****作为采购人,****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道路恢复工程施工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比选竞标。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如下:
2.1.1 工程名称为:**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道路恢复工程施工
2.1.2工程地点为: **市 。
2.1.3工程概况为:**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道路恢复施工,长度417.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双向五车道,设计速度50 km/h,主要对该站点道路、交通、照明等工程进行恢复。
2.1.4工程投资额:380万元。
2.1.5计划工期: 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采购范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道路恢复工程施工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铁施工影响的道路、交通、道路照明及其他相关市政道路附属设施恢复采购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3.资格条件
3.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 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1.3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或移交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程移交单)。
标书代写
3.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1.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程移交单,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2其他要求:
3.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开发区卫星路439号秦郡一期秦基大厦A座704****公司领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2日 10 时30 分(**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 ******开发区卫星路439号秦郡一期秦基大厦A座704室。
标书代写
5.2 开标地点:******开发区卫星路439号秦郡一期秦基大厦A座704室。
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采购对未成交单位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同步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乌****开发区(**区)**街42号**城市****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王芹芹、闫康
电 话:0991-****202、0991-****996
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卫星路439号秦郡一期秦基大厦A座704室
联系人:刘凯、肖立涛
电 话:133****5889、132****5765
日期: 2026 年 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