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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002026XS****660
穗空港规划**预选〔202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核发机关: | ****管理委员会 | |
| 日 期: | 2026-06-29 | |
| 项目名称 | 57#历史留用地 |
| 项目代码 | **** |
| 综合受理号 | gz579********062****0172 |
| 建设单位名称 | ****,**市******联合社,**市******联合社 |
| 项目建设依据 | 《******厅关于**市**区2012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3〕1438号) |
| 项目拟选位置 | **空港经济区**大道以南、永星南路以东。 |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946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9463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
| 附注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 |
| 202********24900 |
| 穗空港规划**预选〔2026〕8号 |
| ****002026XS****660 |
| **** |
| 2026-06-29 |
| ****,**市******联合社,**市******联合社 |
| 57#历史留用地 |
| gz579********062****0172 |
| 《******厅关于**市**区2012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3〕1438号) |
| **空港经济区**大道以南、永星南路以东。 |
| 地上总用地面积1946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9463平方米 |
| / |
| 1.**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2.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