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贺兰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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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乡镇(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主要围绕水稻等作物,聚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引领带动全县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开展2026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在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常信乡、洪广镇、****管委会****牧场等乡镇场,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6万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主体

从事水稻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片种植面积不小于100亩),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实施内容、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各乡镇(场)依据相关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公平公正确定推荐主体,并在乡镇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报送推荐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复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农业农村厅****管理处备案。

(三)过程记录。县、乡农技人员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田间管理,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并及时了解核实关键技术到位情况,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生产环节,以生产现场照片、视频、农资购买票据、农事档案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做好生产档案管理。

(四)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各乡镇(场)组织辖区内实施主体做好实收测产,并做好统计记录。同时向县业农村局如实报送辖区内实收主体实际单产,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若实施主体数量少应提高抽检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未抽取到的承担****农业农村局上报实际单产和相关佐证资料,并对产量结果真实性负责。

(五)结果公示。各乡镇(场)要对承担项目主体种植面积、技术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核对档案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补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总验收,做好抽验复测,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形成年度项目总结。充分利用互联网(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奖补资金等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如验收完成面积超出实施面积,结合实际折算补贴面积。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关键技术到位、参与的新型经营主体数量等因素对单个种植主体设置奖补上限,每户最高上限2000亩,杜绝“垒大户”。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或经抽检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二)严格申报资料。申报主体要如实向乡****服务中心提供有关资料,申报资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标书代写

(三)严格初审把关。各乡镇(场)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确保申报主体社会信誉良好,主体涉诉尤其恶意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三资”方面纠纷等情况的**组织一律不得推荐。

(四)提交材料。申报表(一个主体在同一乡镇(场)用一份申报表)、流转合同(土地证明确权证等)、申报主体征信报告、申报作物种植布局图并标注清楚面积、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农户为身份证)等。

联系人:马广福 联系电话:0951-****247

地址:**县政务大厅C座粮作站 224室

附件:2026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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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撰稿:农技中心
编辑:许肖昀
审核:马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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