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
为提高粪污处理效率和**化利用水平,推动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促进养殖场(户)持续增收,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构建稳**全的畜牧产业发展格局,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6年第三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6〕25号)要求,现将2026年**县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养殖场。
二、实施内容及条件
市级下达我县补贴资金20万元,用于推进畜禽粪污**化利用工作, ****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和安全防护要求,配备粪污清运、固液分离、粪肥撒施等设备。每个规模养殖企业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建设总金额的30%,且最高补贴额度为4万元。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确保政策资金应用尽用。
三、实施流程
申报主体填写《2026年**县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申报表》(附件),经所在乡****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日期截止至2026年7月10日。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需将验收申请、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设施设备采购合同、财务支出凭证、粪污贮存设施建设前后期照片、设施设备照****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将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补贴资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按照“先建后补”原则进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根据补贴标准和额度上限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进行补贴。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填写《2026年**县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申报表》,将申报表和****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地址:****中心C座三楼312室,邮箱:****@126.com,电话:0951-****576。
附件:2026年**县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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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