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开发区安区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安区路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安区路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13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安区路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安区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001 1.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安区路工程已由东****办公室以 东政服投〔2025〕2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经济开发区安区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开发区安区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市内 2.3 建设内容:****开发区安区路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道**北段长约220米,宽8米,东西段长约253米,宽16米,铺设沥青路面,配套建设雨污水、路灯等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34.04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开发区安区路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9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下载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202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标书代写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电子标服务https://ycggzy.****.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cn/gb-web/#/login 8.4“**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 **数科CA(原国信CA)**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中欧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商铺12-10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5****0059 电话:136****816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朱女士 邮编:224200 传真:0515-****1218 电子邮箱:****@163.com 邮编:2242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180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市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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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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