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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深水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了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深水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位于**市甘棠镇、溪尾镇、赛岐镇、松罗乡、湾坞镇;**县沙江镇、**镇、**畲族乡、松城街道。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500 ****电站 220 千伏海风间隔扩建工程,**深水 A ****风电场 220 千伏送出工程以及配套系统通信工程。本工程扩建1回220 千伏海风间隔,全线**架空线路路径长 59.5km,架空一般线路段**架空线路路径长 56.5km,其中双回路单侧挂线路径长0.05km,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 56.45km,架空大跨越段**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3km,全线共**塔基 128 基,其中采用承台灌注桩基础2基,机械挖孔桩基础1基,灌注桩基础13基,人工挖孔桩基础95基,微型桩基础15基,岩石锚杆基础2基。**配套通信工程(不涉及土建)。
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1.173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9470hm2,临时占地面积 27.2264hm2,占地类型为林地、耕地、园地、草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 27.6066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13.8033万m3,其中表土剥离4.9327万m3,一般土方开挖8.8706万m3;回填量为13.8033万m3,其中表土回覆 4.9327 万m3,一般土方回填8.8706万m3;无余方;无借方。
项目总投资351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540万元。项目预计于2027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2027年12月底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年,即2028年。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1.1743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283.80万元。项目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31.173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根据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土石方运输过程中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合法料场。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按规定将批复的报告书于批准之日起15****水利局、****水利局。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并向我局报备,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不得投入使用。
附件:1.**深水A****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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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