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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6-2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明路西侧、龙锦**侧(QQ030102)地块固废混合物合规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1111MA25W70Q13 | **中路398-1号富都商务公寓1722室 | 75.17(均分制) | ****7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大明路西侧、龙锦**侧(QQ030102)地块固废混合物合规处置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该地块的固废混合物进行合规化处置,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等。服务要求:按照处置方案要求的范围及方量进行开挖、筛分,筛分后的土、生活垃圾和污染土壤、建筑垃圾以及废水均按照处置方案要求进行规范处置。项目结束后,需达到验收要求,通过验收。中标人负责办理各相关部门的手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吉昌、李娟红、褚君兰、杨蕴敏、任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
代理费:3570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8295(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295(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