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我****服务中心(农技)建设,落实《****服务中心(农技)建设工作指引》要求,打造长期稳定、示范带动强的农业科技综合展示载体,加快稻麦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转化推广,培育高素质新农人,现面向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场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总体要求
(一)遴选原则
公开择优:全程公开申报、评审、公示流程,综合产业基础、场地条件、示范能力择优确定。
产业匹配:紧扣我县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布局,优先布局产业集聚区、交通干线沿线。
长效稳定:场地产权清晰、土地使用权稳定,可长期承担试验、观摩、农民实训功能。
公益导向:展示场所以农技公益性推广为核心,不得简单外包、一托了之,农技中心全程主导示范方案、观摩培训组织工作。
(二)遴选数量
结****农技中心规划布局,本次计划遴选1处****基地,根据产业需求,实行“1****基地+若干产业示范点”模式配套建设。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主体资质:县域****农场、******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范、信用良好;近3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农业违法违规记录。
土地权属稳定:展示地块集中连片、产权清晰,申报时剩余土地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地块灌排、道路、电力等基础配套完善。
区位交通优势:地处区域主导产业集聚区,临近主干道,交通便利,可常态化组织批量人员现场观摩、田间实训。
示范配套能力:具备简易观摩停靠、田间讲解、现场实操条件,可配合开展“新农人”田间教学、技术观摩培训;负责人具备种养专业基础,配合农技部门开展试验、田间苗情调查、数据记录统计、成果展示。
辐射带动基础:长期对接周边小农户、种养大户,有稳定技术服务、订单带动基础,愿意作为田间实践教学平台对外开放。
三、场地规模标准
核心展示区面积100亩以上,可配套建设小型特色产业示范点,形成主次分明的示范体系。
四、展示场所建设与运营任务
入选主体****农技中心完成以下工作:
科技成果展示:每年集中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不少于10项,分区规范布设,每项成果标注品种特性、操作技术要点;优先示范绿色高质高效、智慧农业、生态循环农业技术。
田间实训教学: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农人实训核心阵地,配合培训主体按农时节令承接现场观摩、实操教学。
配合农情监测:****中心开展苗情、墒情、病虫情定点监测,提供固定监测田块,配合无人机巡田、人工校验采样,及时上报田间长势、灾害、病虫发生情况。
落实包村联户服务:****基地对接周边经营主体与小农户,配合农技人员上门技术指导,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规范资金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仅用于示范所需种子、农资、农机作业、田间劳务、观摩培训耗材等,严禁用于场地基建、房屋装修、发放福利;****基地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
五、扶持政策
对成功入选并完成建设任务的展示场所,给予专项物化补助,用于示范试验、观摩培训相关生产投入。
优先对接省、市农业科技集成推广项目、科研院校专家**,安排技术人员驻点指导。
****中心“苏农云”平台管理,统一对外宣传推介,优先打造田间课堂、新农人实践所。
六、申报材料清单
《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场所申报表》(附件 1);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土地流转合同 / 产权证明复印件(清晰标注地块位置、面积、使用期限);
基地现状平面图、实景照片、基础设施说明;
信用承诺书、近三年无农产品安全事故书面承诺;
所有材料一式 3 份,加盖主体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
七、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 17: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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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9****8988
联系人:吴昌勍
(三)流程步骤
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经营主体自主准备材料,经所在镇(街)、单位推荐后,****推广中心;
材料初审:****中心对申报资质、地块规模、方案完整性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核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组织农技、农机、植保、信息等业务骨干实地踏勘场地条件、配套设施、产业基础;
公示认定:****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认定,签订示范服务协议。
八、管理
实行一年一动态管理,年度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展示场所资格,停止补助支持。
严禁转包、转租展示场地,不得将示范功能商业化经营,不得截留、挪用财政补助资金。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申报主体自主承担材料编制、现场筹备相关成本。
申报主体须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虚报地块规模、经营资质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农业项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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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关于公开遴选银****服务中心(农技)****基地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