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核与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17****审批局)
通讯地址:**市乐凯北大街3088****中心1****审批局
邮 编:071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110kV上陈驿站1号主变能效提升 | 位于**市**省**市**县王**镇 | **** | ****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整体更换1号主变及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更换主变容量为50MVA,采用60×8镀锌扁钢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更换1号主变相关二次电缆,拆除现有主变基础,在现有位置**1号主变基础及相关设备支架和配套设施,建设事故油池1座。更换后电压等级不变,为110kV/35kV/10kV,110kV、35kV、10kV本期均无新增出线。 项目总投资538.78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57%。 |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尤其施工初期)基础开挖、土石方转运、车辆行驶及裸露场地风蚀等环节均会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进出场地时易携带泥土遗撒路面,形成二次扬尘。项目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相应扬尘控制措施。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基础养护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总平图布置,并加强施工人员环境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车辆维护;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围挡、隔声装置,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中性点成套装置等设备拆除设备、建筑垃圾、废弃金具、废弃包装物、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变压器、中性点成套装置等设备拆除设备按照《****公司电网实物资产退役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9〕429 号)要求进行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废弃金具与废弃包装物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弃土送环境卫生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 ****电站内进行主变更换,不新增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以****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 运营期: (1)废气 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电磁辐射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对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建立电磁环境日常监测制度,定期对站区及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电磁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保管理责任人,做好环保档案管理、环保竣工验收及后期环境管理工作。 (3)噪声 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利用围墙隔声、建筑物遮挡及地形缓冲等方式,阻挡噪声传播,降低噪声影响。运行期间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人负责声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隔声降噪措施;规范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同步发挥作用,持续做好运行期声环境管理工作。 (4)废水 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电站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变压器事故油)和生活垃圾。巡检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20-08)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变压器事故废油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52-31)不落地,不暂存,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