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义安区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执法监督及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更新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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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区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执法监督及年度耕地**质量分类监测更新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执法监督及年度耕地**质量分类监测更新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天达路71****科技园H座3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执法监督及年度耕地**质量分类监测更新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6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2026年度国家下发**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市经开区)图斑包含日常和年度国土变更推送执法部门的疑似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内业、外业核查、现场影像资料举证、系统填报、图斑卷宗制作等;2026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更新。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按国家及省级自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具体时间以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成果须通过区级自检、省级核查及国家级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规定。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永声、朱传为、余小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56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1

**县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

****规划局

****

2025年7月21日

2

**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规划局

****

2023年11月21日

3

**县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规划局

****

2023年9月25日

4

**县2024-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规划局

****

2024年8月8日

5

**县2024、2025年度变更调查及2025、2026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卫片执法图斑处置采购项目

****规划局

****

2024年9月25日

6

**县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和2025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规划局

****

2025年5月8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方式:138****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139****5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工

电话:139****5479

办理流程公开
全流程办理时长:0天0小时29分
当前环节办理时长:0天0小时15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办理状态:通过
提交节点:2026-06-30 11:13:41.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4分
中心接收
提交人:****中心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6-06-30 11:16:13.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3分
中心发布
提交人:****中心工作人员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节点:2026-06-30 11:27:59.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2分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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