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实施7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相关工作,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26〕7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正常运营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一)依法****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类相关内容;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应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设区市及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三)具有独立、专业的评估场地,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温度适宜。采取集中评估时,应设立等候评估的空间,评估工作在相对独立的评估室内逐一进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宜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室内物品应满足评估需要,不应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平整、防滑;
(四)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五)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10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地址:**县**镇**路2号(****202室,老龄和儿童福利股),联系人:刘国锦,联系电话:0778-****467,153****1783。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
4.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5.近两年以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相关工作情况;
6.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二)资质审核
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通知安排参加正式遴选,同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附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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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