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给排水综合提升(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分区计量设备采购及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负责实施的**区城乡给排水综合提升(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分区计量设备采购及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区城乡给排水综合提升(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分区计量设备采购及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2项目规模:**区城乡给排水综合提升(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工程-分区计量设备采购及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投资额为127.43万元(其中分区计量设备部分96.11万元,分区计量设备土建部分31.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2.3招标范围:
2.3.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不驻场)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2.3.2工程结算审核: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终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时间止(其中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3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2.6 质量目标: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备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拟派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标书代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等,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支行104********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险、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险、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人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赔偿的权利。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6年7月6日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车站西侧**不夜城)】。
也可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需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2020,153****1706(微信同号)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7、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对于无故放弃中标的中标单位,我局将根据情况将中标单位纳入招投标黑名单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9.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依法享有招标自主权,招标人依据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等,自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本次招标活动。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地点:****16楼会议室。
11.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7月9日15 时00分标书代写
地点:****16楼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青年东路5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15-****09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139****6209、0515-****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