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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清淤废弃料加工点尾泥(淤泥)**化利用项目
更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 ”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按收费基准价的【80】%作为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现更正为:支付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收取。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藏族羌族自****园区路1号1栋1单元5楼1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0****76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天府二街151****中心A座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28-****5261
咨询项目内容、招标文件内容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5261
咨询联交所招采平台注册、文件下载、缴费等相关问题请拨:028-****3300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