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升评价质量,根据《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与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际,经报安****管理中心批准,现就开展全市社会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再评估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业(工种)及等级
本次再评估遴选职业91个涉及工种193个(详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经我****保障部门备案满1年(截至2025年12月),且在2026年质量评估结果为三星级及以上的社评组织;
(二)自愿申报参与职业(工种)再评估遴选,并已通过质量评估中发现问题整改验收的社评组织。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报社评组织须于2026年7月1日17:00之前按照皖人社函〔2026〕169号文件和本市工作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同步发送****@qq.com),包括:
(一)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
(二)备案期及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手册,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图及各岗位专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机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工作风险防控体系、评价质量管控方案、评价规章制度。
(五)申报职业(工种)及等级对应的理论知识考试样卷、操作技能考核样卷各1套。题库**待技术评估时备查,无需提交。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附件5)。
四、再评估遴选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社评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发布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二)再评估
1.材料初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符合性进行评审,评分占比30%;
2.现场评估。通过实地核查、人员访谈、档案抽检等方式,评分占比70%;
3.综合评分。总分=质量评估得分×30%+再评估得分×70%。
4.若各社评组织所申报职业(工种)无重复,则不进行再评估。
(三)结果公示
拟入选的社评组织及对应职业(工种)名单将在****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备案信息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布最终结果,并按程序向省人社部门报备。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及社评组织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规范评价行为、提升评价质量的重要意义,认真准备,如实申报,在质量评估和职业(工种)再评估遴选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评估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质量评估和职业(工种)再****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各社评组织应密切关注****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整改等各项工作。评估结果为三星级社评组织须限期整改,未通过验收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各社评组织须按要求完成申报、整改等工作,相关信息以****官网发布为准。
特此公告。
****职业能力建设科:0552-****172
****中心:0552-****037
纪检监督电话:0552-****232
附件:**市再评估遴选职业(工种)目录
2026年6月29日
请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