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街道东大路160****商场北座二层4号楼写字楼326室 | 1,206,666.00元 | 98.20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2026年**县飞竹镇塔里洋村传统村落提升项目(传统建筑修缮),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项 | 林克育 | 闽135********09959 | 1,206,666.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武 |
| 评审专家: | 林航 、 黄德彬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包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5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中标(成交)的1%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7%计取。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东门支行,账号:407****9876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县飞竹镇塔里洋村传统村落提升项目(传统建筑修缮):0.57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审查阶段: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阶段:**省****公司、**新****公司、**薪宏****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完整的强制节能认证证书,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竞争性磋商 14.2.2其他情形 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其他情形节能标志产品: 1)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2)本次采购项目中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的(具体品目以该清单中“★”标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故“**省****公司”、“**新****公司”、“**薪宏****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4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
地址:飞竹镇飞竹街26号
联系方式:陈斌 137****558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远洋路3号**广电融媒体产业园5层502-1单元
联系方式:059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洁颖、尤曾泷
电话:059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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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