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项目( 2026-JQ02-F1099)采购恢复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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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参数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6-03,更正为:2026-06-3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6-11,更正为:2026-07-0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24 09:00:00,更正为:2026-07-21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24 09:00:00,更正为:2026-07-21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省**市**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一楼开标室,更正为:**省**市**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开标室。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一楼开标室,更正为:**省**市**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开标室。标书代写


1.主要更正内容:资格性审查表取消设置特定资格审查,技术要求增设2.1条款“投标****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公告中有未尽事宜,请以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方式: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cn/;IP地址: http://118 .6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标书代写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4.其他说明: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注意文件后缀名是否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 名为“.标书”,非其他后缀名,请注意核对),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 供两份加密版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采购服务热线服务电话:020-****5302;

4)本项目要求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5)制作投标文件时如有某密资质和其他涉密不能在客户端上传的资料,该部分资料在客户端制作时可以上传线下提交资料说明,采取线下提交资料的式审查评审,投标时一并提交。该部分资料线下提交要求:资料文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一正2副,单独装入密封袋内(不要与光盘混装封存),封口处应当盖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6)若线上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附言备注:XXX公司(或单位)+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7)若项目开标后,关于退还保证金事宜,请投标供应商联系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内容的采购机构-项目评审人。注:采购文件质疑注意事项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拟制自查内容清单及注意事项见附件。标书代写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20-****9104(项目咨询)、020-****5302(采购服务热线)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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