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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81MA20Y6A813 | 建设单位法人:李敦军 |
| 李敦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皇塘镇张埝汪地埝9号 |
| 年产400樘不锈钢门、5000平方米铝合金围栏**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742778 纬度: 31.7986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11 |
| 镇丹环审〔2025〕1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81MA20Y6A813002W |
| 2026-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81MA20Y6A81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962980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190533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2026-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
| 2026-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00樘不锈钢门、5000平方米铝合金围栏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樘不锈钢门、5000平方米铝合金围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金属门生产工艺: (1)机加工 根据产品设计,用剪板机、折弯机、手工切割机、手枪钻,对不锈钢板、铜板进一步折弯、切割、钻孔等机加工操作。该工序均采用干式加工,切割、钻孔过程中会产生重度较大的金属粉尘(铁、铜等),绝大部分沉降在操作区周围。 (2)发黑 金属门通过发黑处理,可在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黑色氧化层或硫化层,既提升装饰效果,又能增强铜材的抗腐蚀性和耐久性。铜板表面通过与发黑液和空气中的氧气接触后,发生反应,使门扇和门框表面产生一层氧化膜。 发黑反应式:2Cu+O2+2K2S+2H2O=2CuS↓+4KOH 项目采用常规的发黑工艺(平时在常温中进行,冬天需采用电阻丝套管间接加热,水温控制在30℃左右),发黑剂与水按照一定比例(1:50)在发黑槽中混合后,将焊接好后的门面和门框放入发黑槽中,发黑时间约为30min/次。工作人员根据工件发黑时间、成品色泽、槽内水质等情况,添加发黑剂、更换槽液,每3个月更换约0.6t槽液。 (3)拉丝 用拉丝布对发黑后的铜板表面进行拉丝处理,使其表面摩擦形成粗糙面,让后续喷漆着色更加全面,有**。 (4)清洗 工件发黑和拉丝完成后即可从发黑槽中取出,再在各**槽中逐次清洗4~5遍,洗去工件上的发黑剂、金属屑,并置于清洗池上方沥干。工作人员根据槽内水质情况添加新鲜水,每日补充水量约0.15m3/d。 (5)喷涂 根据客户要求,对发黑拉丝处理后门板表面喷水性漆,漆喷涂过程均包括调漆、喷漆、烘干3个工序,调漆、喷漆均在喷漆间内完成,烘干在烘干间内完成。 调漆:在密闭喷漆间内,将水性漆加水稀释(漆:水=8:1)。 喷漆:人工使用手持式喷枪(喷枪口径1.5mm,出漆量为150mL/min)对工件表面喷涂水性漆,漆膜厚度约20~30μm,上漆率以55%计。每班次喷漆结束时用自来水冲洗喷枪,喷枪清洗液回用于调漆。 烘干:喷漆后工件在烘干间烘干,烘烤温度140℃左右(电加热),烘干时间约45min。 (6)组装 经表面处理后的组件,通过螺纹连接为成品门,车间内暂存待售。 围栏生产工艺: (1)机加工 根据产品设计,利用双头锯、自动穿孔机、手动穿孔机等设备,对铝件进行切割、钻孔;将切割好的铝件使用焊接的方式组合成型。 (2)组装 根据设计图纸,采用气保焊(CO2为保护气)、氩弧焊将相应金属组件焊接固定;然后用PVC板对焊接后框架包裹。 (3)抛丸 将车加工后的零部件半成品放入抛丸机中,抛丸去除铝合金表面氧化皮以除锈,保证后续表面涂装的作业质量。抛丸设备置于喷砂房内,喷砂房内保持负压,有效收集废气。 (4)喷粉 将待喷件接地,使其成为正极,喷枪头接**压负极,形成静电场。粉末涂料在静电场和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均匀吸附在待喷件表面。 (5)固化 将喷粉后的产品放入固化间中进行烘烤,温度180~200℃左右,每批产品烘烤约半个小时,烘干之后的产品作为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门生产工艺: (1)机加工 根据产品设计,用剪板机、折弯机、手工切割机、手枪钻,对不锈钢板、铜板进一步折弯、切割、钻孔等机加工操作。该工序均采用干式加工,切割、钻孔过程中会产生重度较大的金属粉尘(铁、铜等),绝大部分沉降在操作区周围。 (2)发黑 金属门通过发黑处理,可在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黑色氧化层或硫化层,既提升装饰效果,又能增强铜材的抗腐蚀性和耐久性。铜板表面通过与发黑液和空气中的氧气接触后,发生反应,使门扇和门框表面产生一层氧化膜。 发黑反应式:2Cu+O2+2K2S+2H2O=2CuS↓+4KOH 项目采用常规的发黑工艺(平时在常温中进行,冬天需采用电阻丝套管间接加热,水温控制在30℃左右),发黑剂与水按照一定比例(1:50)在发黑槽中混合后,将焊接好后的门面和门框放入发黑槽中,发黑时间约为30min/次。工作人员根据工件发黑时间、成品色泽、槽内水质等情况,添加发黑剂、更换槽液,每3个月更换约0.6t槽液。 (3)拉丝 用拉丝布对发黑后的铜板表面进行拉丝处理,使其表面摩擦形成粗糙面,让后续喷漆着色更加全面,有**。 (4)清洗 工件发黑和拉丝完成后即可从发黑槽中取出,再在各**槽中逐次清洗4~5遍,洗去工件上的发黑剂、金属屑,并置于清洗池上方沥干。工作人员根据槽内水质情况添加新鲜水,每日补充水量约0.15m3/d。 (5)喷涂 根据客户要求,对发黑拉丝处理后门板表面喷水性漆,漆喷涂过程均包括调漆、喷漆、烘干3个工序,调漆、喷漆均在喷漆间内完成,烘干在烘干间内完成。 调漆:在密闭喷漆间内,将水性漆加水稀释(漆:水=8:1)。 喷漆:人工使用手持式喷枪(喷枪口径1.5mm,出漆量为150mL/min)对工件表面喷涂水性漆,漆膜厚度约20~30μm,上漆率以55%计。每班次喷漆结束时用自来水冲洗喷枪,喷枪清洗液回用于调漆。 烘干:喷漆后工件在烘干间烘干,烘烤温度140℃左右(电加热),烘干时间约45min。 (6)组装 经表面处理后的组件,通过螺纹连接为成品门,车间内暂存待售。 围栏生产工艺: (1)机加工 根据产品设计,利用双头锯、自动穿孔机、手动穿孔机等设备,对铝件进行切割、钻孔;将切割好的铝件使用焊接的方式组合成型。 (2)组装 根据设计图纸,采用气保焊(CO2为保护气)、氩弧焊将相应金属组件焊接固定;然后用PVC板对焊接后框架包裹。 (3)抛丸 将车加工后的零部件半成品放入抛丸机中,抛丸去除铝合金表面氧化皮以除锈,保证后续表面涂装的作业质量。抛丸设备置于喷砂房内,喷砂房内保持负压,有效收集废气。 (4)喷粉 将待喷件接地,使其成为正极,喷枪头接**压负极,形成静电场。粉末涂料在静电场和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均匀吸附在待喷件表面。 (5)固化 将喷粉后的产品放入固化间中进行烘烤,温度180~200℃左右,每批产品烘烤约半个小时,烘干之后的产品作为成品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①本项目调/喷漆废水经“水帘”处理后与烘干、固废、危废库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DW001排口接管****处理厂;发黑液在发黑槽内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废发黑液作为危废处置;金属门经发黑处理后首道清洗水作为危废处置;后道清洗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经DW002排口接管****处理厂。 噪声: ①控制设备噪声 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备减振、隔声 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墙体隔声,同时在设备下方安装橡胶减振垫,橡胶减振垫适用于压力机及其他产生垂直冲击扰力设备的减振。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 ④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焊渣、金属降尘、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拉丝布、废塑粉、废边角料、废钢砂、废包材、废发黑液、漆渣、废活性炭、废喷淋液、污泥、含油废液、首道清洗废液、废漆桶、废油桶、废油、废手套/抹布等。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中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①本项目调/喷漆废水经“水帘”处理后与烘干、固废、危废库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DW001排口接管****处理厂;发黑液在发黑槽内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废发黑液作为危废处置;金属门经发黑处理后首道清洗水作为危废处置;后道清洗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经DW002排口接管****处理厂。 噪声: ①控制设备噪声 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备减振、隔声 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墙体隔声,同时在设备下方安装橡胶减振垫,橡胶减振垫适用于压力机及其他产生垂直冲击扰力设备的减振。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 ④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焊渣、金属降尘、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拉丝布、废塑粉、废边角料、废钢砂、废包材、废发黑液、漆渣、废活性炭、废喷淋液、污泥、含油废液、首道清洗废液、废漆桶、废油桶、废油、废手套/抹布等。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中相关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83 | 0.0883 | 0 | 0 | 0.088 | 0.088 | |
| 0 | 0.026 | 0.189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 | 0.009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1 | 0 | 0 | 0 | 0 | |
| 0 | 0.002 | 0.01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00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6 | 0.6 | 0 | 0 | 0.036 | 0.036 | / |
| 0 | 0.014 | 0.163 | 0 | 0 | 0.014 | 0.014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pH、COD、SS、NH3-N、TN、TP | |
| 2 | 混凝沉淀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设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pH、COD、SS、硫化物 |
| 1 | 水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 | 已建设,调/喷漆废水经“水帘”处理后与烘干、固废、危废库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 | 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颗粒物 | |
| 3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 m高的现有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排放口监测污染因子:颗粒物 |
| 1 | 安装橡胶减振垫、建筑物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已按照 | 厂界四周噪声 |
|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建筑面积10m2 | |
| 2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建筑面积10m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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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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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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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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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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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