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废旧织物回收再生项目 | **市 | **** | **纵横****公司 | **溶解、过滤、干燥、纺丝等设备,采用溶剂溶解分离纺丝的方法生产再生涤纶、再生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涤纶纺织品500吨,生产再生涤纶380吨/年,再生棉织物98吨/年。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废旧纺织品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2m排气筒(P1)排放;解聚单元各冷凝不凝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4m排气筒(P2)排放;解聚单元纯化反应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3m排气筒(P3)排放;聚合纺丝单元各冷凝不凝气、工艺废气等经“TO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1m排气筒(P4)排放。 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P2排气筒乙二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P3排气筒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P4排气筒SO2和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特征污染物乙二醇、乙醛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颗粒物、乙醛、硫酸雾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及治理措施,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经调节pH、“冷却结晶”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等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依柯达”协议标准限值,经管道排入“依柯达”****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40%回用于厂区生产,剩余60%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公司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园区“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2 | 彩虹高新****公司5000吨年聚砜类工程塑料项目 | **市 | 彩虹高新****公司 | ******公司 | 项目位于**化工产业园长江路东,香山**,邦州化工东侧,占地面积50321m2,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新上聚砜、聚醚砜、聚苯砜产品生产线5条,年产聚砜2000t、聚醚砜2000 t、聚苯砜1000t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1#车间装置区工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与上述反应釜、冷凝器排气口一并进入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排放;挤出造粒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上述反应釜、冷凝器排气口一并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 2#车间装置区工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与上述反应釜、冷凝器排气口一并进入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排放;挤出造粒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上述反应釜、冷凝器排气口一并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 3#车间装置区工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与上述反应釜、冷凝器排气口一并进入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排放;挤出造粒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上述反应釜、冷凝器排气口一并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排放。颗粒物、SO2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1座污水站,设计规模为350m3/d,采用生化处理的处理工艺。项目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光大****公司协议水质要求,经“一企一管”排入光大****公司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拟建项目建成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盐为疑似危废,需根据鉴别结果处理,鉴别结果出具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根据性质的不同均得到相应的处理处置。 项目危废暂存场所均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3 | **东诚****公司创新****基地项目(二期) | 开发区 | **东诚****公司 | ******公司 | **一座生产厂房,购置反应釜、喷雾塔、烘箱等国产设备,建设硫酸软骨素产品生产线1条。建成后,形成年产硫酸软骨素年产量50t的生产能力。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生产过程中喷雾干燥、真空干燥、复溶投料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连同发酵、酸解、降解、磺化、离心、真空干燥冷凝等工艺废气、实验室废气经收集进入1#水喷淋+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P5)排放。溶剂回收废气、罐区废气等经收集进入2#水喷淋+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6)排放。P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气筒P5、P6氨、氯化氢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乙醇、乙酸、甲酰胺排放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计算值,N,N-二甲基甲酰胺、吡啶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须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医药制造Ⅱ时段)限值。 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7)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MVR不凝气依托在建项目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通过在建工程15m高排气筒(P4)排放,乙酸排放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计算值;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医药制造Ⅱ时段)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培养基物料投料废气、包装废气等经车间空调系统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项目UASB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过安全水封罐和汽水分离器之后输送至脱硫塔(氧化铁吸收法)脱硫,脱硫后的沼气输送至火炬系统燃烧。参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建立台账。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颗粒物、SO2、NOX厂界最大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限制要求。 2.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项目**MVR处理高盐废水,处理能力96t/d。高浓废水、低浓废水等****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0m3/d,采用“高效气浮+水解酸化+厌氧+两级A/O+沉淀池+高效气浮”组合工艺处理。 部分超滤废水(高盐废水)经**MVR处理后的冷凝水进入污水站低浓废水池,高浓废水经“高效气浮+水解酸化+厌氧”预处理后与低浓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两级A/O+沉淀池+高效气浮”处理达标,连同反渗透浓水、冷却塔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水****公司处理。****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出水浓度须满足与**中水****公司纳管标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置隔声罩、软连接、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菌渣、废外包装、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车间空调进风口废滤材,MVR产生的工业盐、工业醋酸钠、有机物渣等一般工业固废须妥善处置利用;废一次性耗材、废膜、废滤芯、实验室废物、过期试剂、废离子交换树脂、釜底残液及馏出废液、废铅蓄电池、废内包装、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车间空调出风口废滤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过期药品、废弃产品及原辅料,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站污泥为疑似危废,项目运行产生后应进行鉴定,鉴**果未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菌渣直接泵入车间南侧的加盖不锈钢排渣槽中暂存;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在建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依托在建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均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4 | 哈麦德啤酒****公司精酿啤酒、米酒生产项目 | **市 | 哈麦德啤酒****公司 | ******公司 | 项目以进口大麦芽、小麦芽、特种麦芽、进口啤酒花、酵母等为原料,经过粉碎、糖化、过滤、暂存、煮沸、热凝固物分离、麦汁冷却、冷麦汁充氧、发酵、过滤稀释、灌装、杀菌的工艺,年可生产啤酒3万千升,以糯米、酒曲、白糖、酵母等为原料,经过投料、浸泡、蒸煮、喷淋冷却、拌曲、发酵、离心分离、清酒调配、灌装、杀菌的工艺,年可生产米酒3000千升。厂区占地面积6980m2,总建筑面积约6396.56m2,主要设置酿造车间、包装车间、动力车间、质检车间、罐区、办公室、锅炉房、原料仓库、半成品仓库、产品仓库等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麦芽上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去石除杂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DA002排气筒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DA003排气筒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要求,厂界NH3、H2S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及治理措施,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CIP系统清洗废水、灌装线清洗废水、杀菌废水、浸泡废水、淋饭废水、实验室化验废水、地面清****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锅炉排污水等均须满足****处理厂接纳标准及《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25)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目标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废酒糟、热凝固物、废酵母(含冷凝固物)使用密闭塑料桶收集,外售作为饲料原料,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过滤材料(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作为饲料原料;去石除杂工序产生的除杂废石用作道路铺设,铁屑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布袋由供应商定期进行更换回收;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化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5 | **科诺尔微****公司科诺尔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市 | **科诺尔微****公司 | ****公司 | 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印刷质量,企业计划对现有工艺进行智能化改造,将现有项目产品使用的油墨更换为污染较低的**白油墨,将现有项目产品KMI玻璃180万m2/a、彩晶玻璃120万m2/a的印刷平均厚度从70μm提升至90μm,在建项目新增产品彩晶玻璃234万m2/a的印刷平均厚度从80μm提升至90μm,并通过先进的智能化指数将全厂设备的油墨利用率提升至95%,减少油墨的浪费。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KMI生产楼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烘干废气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分别通过各配套支管汇入废气主管,最终由主管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设备”(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DA002)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标准要求。平钢一车间KMI平钢玻璃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烘干工序废气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分别通过各配套支管汇入废气主管,最终由主管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设备”废气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标准要求。MIN生产2#车间废气彩晶玻璃生产工序印刷、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烘干废气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分别通过各配套支管汇入废气主管,最终由主管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设备”(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标准要求。油墨调配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98%),通过各配套支管汇入废气主管,最终由主管风机送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项目各环节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无新增废水。严格落实现有项目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玻璃印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原料(油墨、稀释剂等原料)、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均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6 | 机织差异化功能性面料项目 | **市 | ********公司 | ******公司 | 项目主要购置粗纱机、细纱机、织机等设备,以棉、化纤长丝等为原料,利用先进的机织技术,建设机织差异化功能性面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机织差异化功能性面料产品约700万米。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营运期合理可行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后整理废气经**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46)排放,SO2、NOX、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纺织业II时段排放限值标准。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项目车间、污水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清梳联、精梳、开松和磨毛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滤尘机处理后排放;采用自动配料系统、生产过程密闭配料;加强车间换风;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单元如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等加盖。厂界VOCs、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NH3、H2S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标准。 2.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处理站处理,尾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标准、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以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评估建议:进一步优化提升废水处理工艺,增加中水回用环节,提升水重复利用率。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置隔声罩、软连接、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区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废外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纱废线废布、次品、袋式滤尘机收集的废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不含铬)、软水制备的废离子树脂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如废内包装袋/桶、废气处理废油及废润滑油,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依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