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信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互联网专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中国电信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互联网专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3260元/年
采购数量:1项
采购内容:医院150个中国电信固定电话12个手机号码、院区内互联网办公专线、医保专线、卫生专线项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
原因及情况说明:
1.固定电话号码及手机具有不可替代性
医院现有150部固定电话号码及12个手机号码,均为****分配并长期使用的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属于国家电信码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规划、分配和管理,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移性。若更换运营商,必须重新申请新的电话号码,将导致:医****医院各科室、急诊、药房、检验等关键部门的对外联系电话已向社会公布并被患者、急救中心、医保部门等广泛使用,号码变更将直接影响患者就医联络和医疗急救响应)、行政管理成本剧增(需重新印制宣传材料、更新官方网站、通知所有**单位及患者群体,产生的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远超采购成本本身)、号码**法律属性限制(根据《电信网码号**管理办法》,固定电话号码的使用权与特定运营商绑定,无法跨网携带或转移,技术上不具备更换运营商的可行性)。
2.互联网专线服务的配套一致性要求
医院院区互联网办公专线与上述固定电话网络基于同一物理接入线路和机房基础设施建设,由****统一提供接入、维护和技术支持。若分别采购不同运营商的固话和专线服务,将导致重复建设接入线路,增加院内布线复杂度和故障点;网络故障时需分别对接多家运营商,延误故障排查和修复时间;无法实现统一网管、统一计费、统一服务接口,增加运维管理成本。
3.历史延续性与服务配套
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及已长期由该供应商提供服务,形成了稳定的网络架构和运维体系。****医院通信网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的服务中断、号码变更及系统重构以及其他网络安全风险,只能从原供应商处继续采购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因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固定电话号码),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第(四)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的情形,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项目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灵秀街46号通信业务生产楼
四、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信息等)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如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采购办邓工,联系电话:133****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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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