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有限合伙)联合资产处置公告
****(简称:“融德资产”****投**心(有限合伙)(简称“融普唐”)均为**大****公司(简称“**大卫”)债权人,现拟将融德资产及融普唐对**大卫持有的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信息
(一)融德资产持有债权信息:
| 债权计算基准日2026年1月16日 | 单位:元 | |
| 债务人 | **大****公司 | |
| 本金余额 | 1,145,000,000.00 | |
| 利息、罚息、复利、公证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等共计 | 799,725,390.37 | |
| 迟延履行金 | 307,053,792.43 | |
| 抵押物 | 1、在全部债权范围内,对**大卫名下如下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 (1)位于**省**市**柴岭下村4****广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建工程 (2)位于**省**市**县福应街道东岭下村1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位于**省**市**县福应街道东岭下村12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4)位于**省**市**县南峰街道柴岭下村13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5)位于**省**市**县南峰街道柴岭下村1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6)位于**省**市**县南峰街道柴岭下村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在70,898,900.00元债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公证费及律师费范围内,对**大卫名下如下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 位于**省**市**县福应街道的合计3293.72平方米的29套商铺现房房产 | |
| 质押物 | 无 | |
| 共同借款人 | ****公司(已破产) | |
| 保证人 | ****公司(“****集团”)、****集团****公司(“**盛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注:1.融德资产已就上述债权对债务人、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发起强制执行;2026年1月16日主债务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上述债权金额已初步得到破产管理人认可,后续最****法院裁定为准;2.本公告债权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以上内容融德资产拥有解释权。
(二)融普唐持有债权信息:
| 债权计算基准日2026年1月16日 | 单位:元 | |
| 债务人 | **大****公司 | |
| 本金余额 | 300,000,000.00 | |
| 利息、罚息、复利、公证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等共计 | 29,879,074.17 | |
| 迟延履行金 | 6,037,500.00 | |
| 抵押物 | 在最高债权额15亿元范围内,对**大卫名下如下三个地块担保财产的拍卖、变卖、折价的价款,在本金3亿元、利息45万元,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29,879,074.17元、律师费18万元、保险保函费92,407.5元债务范围内,在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为上述融德资产债权)优先受偿: 1.**省**市**县福应街道东岭下村1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2.**省**市**县福应街道东岭下村12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省**市**县南峰街道柴岭下村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质押物 | ****公司100%股权质押 | |
注:1.融普唐于2025年8月已就上述债权对债务人及保证人发起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2026年1月16日主债务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上述债权金额已初步得到破产管理人认可,后续最****法院裁定为准;2.本公告债权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准,以上内容融普唐拥有解释权。
二、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10-****0042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0207
联系地址:**市西**金融大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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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合伙)
2026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