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根据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相关要求,****将组织实施**市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磋商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采购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预算资金3万元。主要开展辖区水稻、玉米专业化无人机飞防作业,全面保障粮食作物生产安全。
| 产品名称 |
无人机飞防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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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地点 |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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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对象 |
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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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要求 |
作业目标 |
病虫联防 |
| 使用农药及用量 |
乳油、乳剂、悬浮剂、可溶性粉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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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保无人机机型 |
等同于大疆T20、T30、T40作业效率的机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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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模式 |
全自主作业、手动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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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及设备能力硬性要求
1.供应商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具备3名及以上持证飞防操作人员,且持有合法有效的植保无人机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3.自有满载40升及以上植保无人机不少于3台,设备性能完好、可正常开展大面积田间飞防作业。
4.供应商须具备农作物病虫害无人机飞防作业3万亩及以上服务业绩,响应时须提供对应作业飞行轨迹截图、作业面积佐证材料,无佐证视为无效响应。
二、磋商响应须知
(一)资料提交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统一提交:磋商报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告要求的资质、设备、业绩佐证材料。
所有复印件须清晰有效,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全套资料装订成册1份,装入牛皮纸资料袋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装订视为无效响应。
(二)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议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综合考量磋商报价、飞防设备实力、人员资质、作业业绩、服务实施方案、防控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及履约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成交依据。
(三)履约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具体服务标准、履约考核、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三、磋商响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限: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2日(3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7:30(**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三)递交地址:**省**市**区升阳路63号,****。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 087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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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