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国际产业合作园配套基础建设工程五期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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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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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6-06-30

成文日期:

2026-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环境局关于********开发区国际产业**园配套基础建设工程五期****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30 08:25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开发区国际产业**园配套基础建设工程五期

****开发区四期区块,路线西起规划纵一路,**规划纵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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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西起规划纵一路,**规划纵四路,全长2.2886千米,道路规划宽度为39米,沿线**2座桥梁。项目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路灯、交通、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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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期临时营地布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针对桥基、路基等需采取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加强桥梁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因施工不当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固化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要求;其他施工废水(道路施工废水、围堰基坑排水、地面径流、养护废水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施工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使用排放合格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合理设置施工车辆行车路线。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交通管制措施,做好路面维护;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施工须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执行申报和公告制度。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及时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多余废土石方应按规定清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含油废物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4-****1775、****1742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221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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