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楼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生活楼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83224.14元。
5、项目概况:
6、工期:总工期 30 日历天。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9、是否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具体详见第四条磋商保证金的要求;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金额的 /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需按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
6、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14: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办公室(**市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证明材料一式两套购买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免交保证金承诺书。
◆要求提供: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00元)。在2026年7月10日15点00分(**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在转账的用途栏中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为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供应商提前交纳保证金并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以确保到账无误):
保证金开户名称:****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营业部(原名:****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850********046658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7月10日15点00分(**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室(**市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没有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本磋商邀请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选项:标记“◆”符号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东大路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36****0148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市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周彩华、唐丹
电话:0739-****513
编辑:朱亚兰
初审:朱 玲
复审:侯俊熙
终审:李迎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