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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关于修改的决定》和环境保护部[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心**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两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两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中心**老鹳塘片区。其中环湖排水工程、岸线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两湖清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位于两湖(南门湖、甘棠湖)
工程概况:****中心**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两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心**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子项之一,属于老鹳塘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级子项)中的两湖综合治理工程(二级子项)。本次工程属老鹳塘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第三阶段工程内容之一,工程内容包括:环湖排水系统、****中心、岸线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两湖清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中心**老鹳塘片区,环湖排水工程、岸线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两湖清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位于两湖(南门湖、甘棠湖),其中****中心位于民俗园及民俗园南侧水塘。两湖(南门湖、****中心地理坐标(E115°59′10.249″,N29°43′7.816″)。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28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64号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1****6936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